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防城港市永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黄永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91450602MA5LABCR75
地址/住址:防城港市中心区南半部将军山路
我局于2024年10月17日依法对你公司使用OBDII作弊器实施汽车尾气排放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防环查(扣)字〔2024〕2号),于2024年11月14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查封/扣押延期决定书(防环查(扣)延〔2024〕1号),因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扣押。
请你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扣押清单》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领取被扣押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