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五、整体绩效申报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 (市、区)人民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负责处理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全市重点区域、流域 、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落实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
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 ,组 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
态保护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有关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政策、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参与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八)、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 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温室气
体减排监测和应急监测 ,适时发布相关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落实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组织实施有关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具体措施和行动 ,指导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订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 工 作 ,组 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三)、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研究提出区域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 ,组 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
我市的履约 工作 ,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四)、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十五)、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 实履行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大气 、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作战方案。构建政府为主导、
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实
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建设美丽防城港。
(十六)、与其他部门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制定行业发
展规划、行政审批标准以及监管标准,加强涉及污染防治工作的
事中事后监管;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审
批 ,并及时通报审批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要及时将涉及行政许可
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更新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下发涉及行政
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告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管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宣传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生态综合管理科5个科室。
下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市核与辐射监测站(参公管理)、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全额事业)、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全额事业)、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管理中心(全额事业)、市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站(全额事业)6个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
下设市上思生态环境局(行政)、市东兴生态环境局(行政)、市港口生态环境局(行政)、市防城生态环境局(行政)4个派出机构,其中:下设市上思生态环境监测站、市东兴生态环境监测市港口生态环境监测站、市防城生态环境监测站4个全额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2931.37万元,总支出2931.37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长6.40%,总支出较上年增长6.40% 。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2931.37万元,较上年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长6.40%。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931.37万元,较上年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长6.4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2931.37万元,较上年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长6.40%。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81.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41%,较上年增加218.46万元,增长11.13%;项目支出预算75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59%,较上年减少42.06万元,下降5.31%。
主要原因: 1.因支队新调入9人,人事工资变动导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上年度无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2931.37万元,总支出2931.37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长6.40%。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长6.40%。
主要原因:1.因支队新调入9人,因人事工资变动导致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上年度无项目资金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2931.37万元,较上年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长6.40%。 主要原因:因支队新调入9人,人员工资、社保等基数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4%,较上年减少19.53万元,下降8.53%。下降主要原因:因人员社保基数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物业服务补贴支出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105.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1%,较上年增加3.47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因支队调入9人,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三)节能环保支出2454.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73%,较上年增加197.46万元,增长8.75%。增长主要原因:2025年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161.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1%,较上年减少4.99万元,下降3.00%。主要原因:因人员工资调整,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81.17万元,较上年增加218.46万元,同比增长11.13%。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一)301工资福利支出1949.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39%,较上年增加222.39万元,增长12.88%。增长主要原因:因支队调入9人,工资性支出增加。
(二)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25.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36%,较上年减少4.34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5.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7%,较上年增加0.42元,增长7.81%。增长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增加,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增长。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42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3.30万元,下降10.74%,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0.19万元,较上年减少0.81万元,下降7.36%。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及其他省(市、自治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环保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以及开展各项环保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17.23万元,与较上年减少2.49万元,下降12.63%。,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17.23万元,较上年减少2.49万元,下降12.6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单位实际需求,从严从紧编制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站使用公务车辆执行公务、各项生态环境检查、环境监测监察、道路扬尘粉尘治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运行维护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我部门行政运行2181.1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18.46万元,增长11.13%。主要用于生态环境局(包括所属参公单位、派出机构)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我部门2025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9.41万元,其中本年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采购预算29.41万元,较上年减少61.88万元,下降67.7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2025年起复印纸采购、印刷服务、车辆油费、车辆维修维护、溢油应急处置、环境监测等业务费用减少。
按采购方式划分,集中采购26.51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90.14%;分散采购预算2.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86%。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货物类采购11.45元,服务类采购17.96万元,工程类采购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现有公务用车编制为6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公务车编制0辆,实有0辆公务用车;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1辆特殊业务用车;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2辆,实有2辆特殊业务用车;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1辆特殊业务用车;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1辆特殊业务用车;港口生态环境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1辆特殊业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市本级项目1个,预算资金50.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0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名称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经费 |
50.00 |
为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环境质量监测任务。 |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表
十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支出预算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表
十五、整体绩效申报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1-2
附件:1.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2.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汇总)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