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港口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辖区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等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港口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职能:
1、负责港口区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对港口区辖区各种污染源制订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掌握港口区辖区的排污状况和变化趋势。
2、负责港口区辖区执法监测,支持配合港口区辖区和跨县域的生态环境执法。
3、负责港口区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参与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
4、按要求做好港口区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
5、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港口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下设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监测站。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管理股、污防股、共3个职能科室。
第二部分:港口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港口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55.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1.3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1.54万元,增长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4.66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08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支出、部分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经费没有用完,退回财政了。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66.6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44万元,增长28.76%。主要是港口区财政局下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入海河排口排查专项行动经费,入海河排口排查专项行动经费已下发到各镇街。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4.5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社保费用还没有缴纳完。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51.3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51.3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7.02万元,增长4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及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会保险基数提高。
3.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9万,增加23%。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医疗保险基数上调的部分。
4.节能环保支出211.48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防治、水体、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污染减排、其他污染减排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4.93万元,增加55%,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多,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7.9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加7%,主要原因是港口生态环境局职工薪酬提高,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4.5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6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08万元,增长7%。其中:基本支出127.81万元,项目支出46.84万元。
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49万元,支出决算为17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按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2023年社保基数调高。
(二)卫生和健康支出6.31万。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9万,增加23%。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高。
(三)节能环保支出144.80万。主要用于日常维护运行办公、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25万元,增加7%,主要原因是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多。
(四)住房保障支出7.94万。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加7%,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工资上涨后公积金基数调高。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8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1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47%,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检查业务减少,加班误餐费稍微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47%,比上年减少0.07万元,原因是专项检查业务减少,加班误餐费稍微减少。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8万元,降低29%,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减少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等11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0个项目预算绩效评价都达到绩效自评要求。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1%;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没有使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使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污染防治治理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3万元,执行数为2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高效完成污染防治治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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