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防城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为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生态环境局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管理辖区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等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决算单位构成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防城生态环境局决算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防城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参公单位),为:防城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2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4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2.67万元,下降21.6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4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2.67万元,下降21.6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环境监测等项目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变化
5.经营收入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 万元,下降 %,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稳定,无退休人员无财政拨入的其他经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36.3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6.3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74万元,下降18.2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及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83万元,下降83.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1万元,增长4887.5%.主要原因是我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所致。
4.节能环保支出214.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执法监察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62万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以及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生态环境执法监察费用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3.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5万元,增长815.97%,主要原因是我局公积金基数提高所致。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变化。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无变化。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3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2.81万元,下降15.33%。其中:基本支出169.15万元,项目支出67.18万元。
防城港市防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8.82万元,支出决算为23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1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及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83万元,下降83.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3.99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干部职工体检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91万元,增长4887.5%。主要原因是我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所致。
(四)节能环保支出214.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执法监察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4.62万元,下降13.89%,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以及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生态环境执法监察费用减少。
(五)住房保障支出13.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75万元,增长815.97%,主要原因是我局公积金基数提高所致。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2%。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社保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办公消耗品、差旅费等节约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防城江木头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调研6名工作人员及监测六进行检验资质认定评审3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 次,人次为9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7 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环境保护工作经费”等6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6个项目预算绩效评价都达到绩效自评要求。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 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预算执行率支出达到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境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86万元,执行数为36.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我局高效完成污染防治治理工作,开展固废检查、大气治理工作、水污染治理等工作,累计出具监测报告92份,其中污水44份、地表水33份、噪声8份、海水6份,大气1份,目前我区环境治理总体水平保持良好。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目前没有问题,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参考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