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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防城港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重视不够,运维资金投入不足,第一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部分县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善、超标排放等问题依然突出。监测数据表明,2023年1月以来上思县三华污水处理厂出水氨氮浓度时有超标。茅岭镇污水处理厂接纳大量工业污水进行处理,但未对其工艺能否有效处置工业污水开展技术论证,且运营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排水口水质浑浊,督察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悬浮物、氨氮超标。2023年3月前,扶隆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长期低于出水控制标准(60毫克/升),个别时段甚至低于20毫克/升。江山镇白浪滩污水处理厂2022年月平均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70.37毫克/升,全年低于出水控制标准的天数多达154天。此外,那良镇、那梭镇、大菉镇、华石镇等污水处理厂设备故障维修不及时,“带病”运行,还存在在线监控设备日常运维台账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未开展比对监测,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整改工作,认真对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我局督促防城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目前茅岭镇污水已基本接入管网,同时接通宏源浆纸厂、大豆渣厂、福城钢铁厂、茅岭中学、茅岭小学、茅岭镇政府公租房,菜市化粪池、水厂、屠宰场等企业和单位。定期对宏源浆纸厂、大豆渣场排入市政管网的污水进行抽检,加强监管力度,对宏源浆纸厂、大豆渣厂等企业重点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四、核验情况
2025年7月18日,我局组织了验收小组,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一致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经达成、整改台账已完整,同意通过验收。
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共防城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15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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