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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监测技术服务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2024-12-18 10:30     来源: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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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监测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监测技术服务。

    二、评审方法、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用公开询价,满足项目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项目总预算费用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三、项目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10内(预计202515日前)。

   四、监测项目内容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

五、监测点位布设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东南西北面厂界外各设点位1处,共4个点位,每个点位测三次

六、项目要求

1.检测机构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开展工作;

2.出具的监测报告符合规范要求;

3.检测机构对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杜绝虚假报告。

    七、资格要求

1.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情况;

4.本项目报价应单独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服务费用包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和办公耗材、档案管理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八、报价文件要求

1.检验检测机构营业执照;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臭气监测技术服务报价表。报价结果按低价优先考虑。供应商报价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环境监测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字〔2004〕301号)的有关规定;

4.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证明材料,可在信用中国官网上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九、材料提交

供应商应于2024年1221日前,将以上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盖单位公章后发到联系电子邮箱。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

地址:防城港市凯乐路50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永平,0770-2069230

联系电子邮箱:gkstzf@126.com。 

监督部门及电话:驻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0770-282835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